為提高集團公司黨員的政治理論修養、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水平,促進集團公司政治、業務學習工作規范化、常態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黨員學習采取以黨支部為單位的集體學習和黨員個人自學相結合的辦法。以黨支部為單位的集體學習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黨員個人要堅持經常自學。
第二條 黨支部組織集體學習的主要內容如下:
1.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2.黨章黨規黨紀和黨的基本知識;
3.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4.國家法律法規;
5.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6.黨的歷史、中國歷史、世界歷史和科學社會主義發展史;
7.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需要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科技、軍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識;
8.改革發展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9.實際工作中迫切需要的理論和專業知識;
10.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學習的其他重要內容。
第三條 黨支部的集體學習,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如輔導、座談、邊學邊議、交流心得等。必要時,還可以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聘請外單位專家講課,或觀看相關專題電教片。
第四條 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注意把政治學習、業務學習與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提高職業道德、促進廉潔勤政、推進改革發展的現實結合起來,學以致用。
第五條 各黨支部要制定黨員學習年度計劃,突出重點,做到時間、內容、人員三落實,年終要對全年的學習進行總結。
第六條 黨支部的集體學習,要建立考勤制度,指定專人記錄和考核。全體黨員要遵守學習制度,嚴格學習紀律。
第七條 為保證黨員教育活動資料的完整性,各黨支部應保存以下材料備查:
1.黨員教育活動簽到記錄、學習記錄;
2.宣傳報道的收集、整理、編發;
3.上級下發的有關文件、資料的收集、轉遞、歸檔記錄;
4.對黨員學習情況檢查記錄。
第八條 黨員自學應嚴格記錄自學筆記,各黨支部定期對黨員自學筆記進行檢查。
第九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制度與上級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