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外聘律師事務所作用,有效防范集團公司法律風險,保障集團公司穩健運營,根據《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集團公司業務實際,法律事務部草擬了《承德市國控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同管理辦法(試行)》,經集團公司黨委會和董事會通過,現已印發。
制定該《辦法》一是深入落實巡查整改要求,依法合規履行公開競爭程序,以專業性、高效性、經濟性為原則,建立律師事務所備選庫。二是發揮備選庫中各律師事務所的專長,根據不同案件的訴訟(仲裁)以及核心業務實際需求,選擇適合的律師事務所。三是在服務方式、服務成果驗收、費用支付方式等方面引入公開競爭和談判機制。通過該辦法,提升法律事務的辦事效率,推進集團公司法治結構建設,實現集團公司利益最大化。